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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城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、内设
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
根据安庆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庆[2002]
15号),桐城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桐城市科学技术局。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科技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、方针,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,研究并组织解决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,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;组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,指导全市科技兴市工作。
(二)组织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,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,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。
(三)负责全市科技执法工作,研究提出科技人才、科技创新、科技进步、科技中介服务、科技奖励、科技成果转化、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、法规的建议。
(四)负责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火炬计划、星火计划、成果推广计划、科技扶贫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、攻关和软科学等研究发展计划的申报与组织实施。
(五)负责高新技术及产业化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,初审推荐申报省、安庆市高新技术企业、产品、成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,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。
(六)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、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、决算;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,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。
(七)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、技术市场和技术合同认定、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等工作;归口管理专利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;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,促进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。
(八)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,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;协调有关部门组织重大技术引进、消化、创新工作。
(九)归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工作;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;负责科技宣传、科技统计工作;
制定全市科学普及规划和推动科学普及工作。
(十)指导、协调全市各乡镇、街道及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。
(十一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